省民政厅、省委社会工作部印发新版换届指引
——规范全省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
近日,海南省民政厅联合中共海南省委社会工作部正式印发《海南省社会团体换届选举指引(2026 年修订)》(琼民规〔2026〕8 号),同步废止 2023 年旧版指引。文件立足海南自贸港社会组织发展实际,细化社会团体换届全流程规范,明确党建引领、候选人管理、选举流程、事后备案、违规处置等全套要求,为全省基金会、行业协会、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划定标准化操作准则,推动社会组织法人治理规范化、民主化、透明化。
一、突出党建引领,明确换届核心原则与时间要求
新版指引开宗明义,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基本原则,将党建工作贯穿换届全过程,强化党组织对理事会、监事会选举、治理结构完善的引领监督作用。
文件明确换届时间硬性规定:社会团体需在本届理事会任期届满前六个月启动换届筹备;若确有特殊情况需延期换届,最长延期不得超过 1 年,且延期申请须在到期前 30 日提交,仅允许申请一次。无法正常换届的社会组织,理事会、监事会或党组织可申请主管单位介入,指导成立换届选举委员会推进换届工作,杜绝长期不换届、内部治理瘫痪问题。
二、细化全流程标准,从会员资格到候选人实行全环节公示
新版指引大幅细化换届操作细则,覆盖会员审核、代表推选、候选人提名、投票选举、会后备案全链条,全部设置公示、审核程序,保障会员民主权利。
在会员与代表管理方面:会员总数 100 家及以下必须召开会员大会;超 100 家可选择会员代表大会,代表人数不低于 50 人且为单数,会员名册、代表名册均需公示 7 日,异议 3 日内答复并公示结果。
在候选人管理上,划定负责人八大硬性任职门槛,严格限制年龄、信用、亲属任职、兼职情形;会长、秘书长、监事长实行差额选举,其他岗位差额比例不低于 20%。所有候选人名单需在大会召开 15 日前公示 7 日,同时提前 30 日报党建工作机构或业务主管单位审核,从源头规范人选质量。
三、统一选举操作规范,配套全套标准化文书范本
针对以往社会团体选举流程不统一、材料不规范问题,2026 修订版指引附带 10 套官方标准范本,包含换届大会议程、选举办法、会员代表产生办法、各类选票样式、选举结果汇总表、会费管理办法等,全省社会团体可直接参照套用。
文件明确大会法定召开条件:会员(代表)大会需 2/3 以上人员出席方可举行,决议需到会半数以上同意;理事会、监事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,重大事项方可表决生效。会费标准、章程修订必须采用无记名投票单独表决,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档位不得超过 4 档,进一步压缩收费不规范空间。
四、压实事后备案与违规处置,健全闭环监管机制
新版指引建立 “换届 — 备案 — 整改” 闭环监管体系:换届完成后 15 日内完成主管单位审核,30 日内向民政登记机关提交全套备案材料;涉及法定代表人变更必须同步提交离任审计报告。
同时增设违规选举处置条款,对参会人数不足、选票统计违规、程序缺失等情形,要求当场或 15 个工作日内重新选举;对伪造材料、拒不整改的社会团体,民政部门将依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实施信用惩戒、责令整改,情节严重撤销登记。
政策落地提示
海南阳光医学健康创新基金会作为省级慈善类社会组织,将组织理事会、秘书处、监事班子专题学习新版换届指引,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完善内部治理、规范换届筹备流程,坚持党建引领、阳光选举,切实落实社会团体规范化管理要求,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更好服务自贸港医学健康公益事业发展。